夜裡,忽然想起一件遙遠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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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我和某人剛交往不久時發生的,他得到一個去香港工作的機會,但後來放棄了。我得知後問他為何放棄? 他說 :「因為我們才剛剛在一起,我捨不得離開妳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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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完後,我跟他說 : 「很高興聽見你這麼說,但記住了喔,以好朋友身份的話,我會希望下次若有海外工作的機會,除非是你自己不願意,否則千萬不要為任何人留下。任何人,包括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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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年多後,北京的工作向某人招手了,他打定主意便跟我提出。過程中完全沒有跟我商量,告訴我的就是結果。台北的工作做到什麼時候,何時出發北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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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人小我三歲,當初交往時才剛剛退伍不久,我其實很怕這種年齡差,對他的思想成熟度曾經抱持懷疑。後來種種跡象都顯示是我多慮了,重要關頭,他的穩定度是很可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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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普世之中大多數的情況來說,身為女朋友應該都不會有我這樣的反應。聽見男友不想離開自己會很開心,根本不會勸他別這麼做;發現男友不找自己商量重大事情會很惱怒,覺得被排除在他的人生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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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我自始至終都明白一件事,即一個人如果不是為了自己,那麼當初因為對方所下的決定,在日後生活不如意時,便很有可能變成怪罪對方的一個理由。換作是我,也沒有把握自己不會把責任轉嫁到對方身上。彷彿有一個人可以怪罪,就等於多了一個人承擔自己人生中錯誤的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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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人生終究是自己的,哪怕是父母都無法替你承擔,更何況是男女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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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沒想到工作竟然比我們多年的感情還要重要?」 是我在後台收到關於類似情況最多的反應,也是多數女生的感慨。女人似乎是一種很喜歡把感情擺在天秤上跟任何東西比較的生物,與其說是感情,不如說是”自己”吧,把自己擺在任何二選一的抉擇上,希望男人選的是她。如此,才叫做被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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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人去北京工作時還不滿28歲,如此青春的年華不就該去外頭闖一闖,歷練歷練嗎? 我甚至想過如果機會落在自己身上,也會做出同樣的決定吧。整個人生可能因此而完全不同的吸引力,會大大地勝過眼前穩定而平淡的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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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這才是人之常情,一個人是不可能會拒絕更美好的未來的,而所有的”因為你”不過就是以愛之名的謊言,聽起來越甜蜜,日後就有可能越苦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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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穿著打扮上我從來不理會某人給與的意見,不是我對自己多有自信,而是我更相信自己的判斷,畢竟這是我擅長的領域,也才是我自己想賦予的外在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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